6、
承包單位質量安全 保證體系審核 |
6.3 安全資格 |
承包單位有“安全生產許可證”、項目經理、專職安全員有B、C類考核合格證,專職安全員人數符合規定。 |
6.3.1承包單位有“安全生產許可證”但監理未審查的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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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2承包單位無“安全生產許可證”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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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3承包單位有B、C類合格證,人數符合要求,但監理未審查的 |
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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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4承包單位無B、C類合格證或人數配備不符規定,監理未識別的 |
8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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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5不符合考核要求,監理已識別但尚需完善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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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
開
工
報
審 |
7.1 開工條件 |
工程施工組織設計、施工測量控制點、首道工序的準備工作、承包單位的質、安保體系,應急救援預案、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計劃均審查通過;施工許可證已領,施工現場的場地、道路、水電、通訊和臨時設施已滿足開工要求,地下障礙物已清除或查明,施工圖紙及設計文件已按計劃提供齊全,施工人員按計劃到場。 |
7.1.1不符開工條件而監理未識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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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分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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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 施工許可 |
開工有施工許可證。 |
7.2.1無施工許可證,監理處理得當,事后已領取施工許可證的 |
6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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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.2無施工許可證,監理同意開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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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 時效性 |
符合時間邏輯。 |
7.3.1開工條件的審批與開工審批日期不符合時間邏輯的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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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
分
包
單
位
資
格
報
審 |
8.1 依據 |
部分工程(不含主體)實行分包必須符合施工合同規定。 |
8.1.1部分工程分包在施工合同中未約定,又無業主的書面批準的,監理未識別的 |
7分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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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 分包單位資質 |
對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進行審核。 |
8.2.1專業分包單位的專業與資質等級不符合分包工程的有關規定,監理未識別的 |
7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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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.2基本符合要求,但資料不齊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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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3 分包單位駐場人員資質 |
項目負責人持有建造師(或項目經理)證,B類人員合格證,其他管理人員均持證上崗,專職安全員人數符合要求,且持有C類人員合格證,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已在監理機構備案。 |
8.3.1不符合考核要求的,監理未識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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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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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 專項施工方案 |
分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審查。 |
8.4.1無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,監理未識別的 |
6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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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
第一次工地會
議 |
9.1 人員到位 |
監理機構相關人員參加。 |
9.1.1監理機構主要人員未參加的 |
2分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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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2 監理交底 |
總監介紹監理規劃、并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。 |
9.2.1監理交底不到位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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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3 會議紀要 |
會議紀要內容應真實客觀,簡明扼要。 |
9.3.1有紀要、簽名不全、手續不完備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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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3.2紀要內容不符合要求的 |
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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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工地例會 |
按規定定期召開例會,且由總監主持,議決事項有落實,處理問題要閉合,有例會紀要。 |
10.1.1總監較少主持和出席會議的 |
取消資格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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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.2議決事項落實不夠、處理問題欠閉合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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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.3議決事項不落實,處理問題不閉合的 |
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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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.4會議紀要整理不及時及其內容不齊全的 |
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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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 測量放線成果審查 |
11.1 控制點復核 |
控制點要有監理人獨立的復核資料,引測依據正確,保護措施到位。 |
11.1.1監理人員無獨立的復核資料,其余均符要求的 |
6分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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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2引測依據不足,其他均符要求的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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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3無監理人員獨立復核資料,引側無依據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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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4監理未復核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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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 測量復核 |
對報審的測量放線成果進行獨立的復核,有明確審核意見。 |
11.2.1無獨立的復核的 |
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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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2未復核或審核意見錯誤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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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3 有效性 |
承包單位和監理復測的測量儀器的計量檢定證書有效。 |
11.3.1測量儀器計量檢定書失效監理未識別,但所報成果正確的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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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3.2測量儀器計量無檢定書,監理未識別的 |
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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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 特殊機械設備進場使用報驗 |
12.1 進場 |
審查設備的型號、生產許可證、出廠合格證 |
12.1.1型號與施工組織設計不符,無生產許可證、出廠合格證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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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2 安裝 |
審查安裝單位資質和安裝人員的上崗證備案;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,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報監理。 |
12.2.1未審查安裝單位資質或安裝單位無資質、安裝人員上崗證未在監理機構備案的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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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2.2未檢測或檢測后未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文件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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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2.3無檢測資質的單位出具檢測合格報告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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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3 驗收 |
由承包單位組織安裝單位、設備出租單位及檢測單位進行安裝驗收,出具合格證明文件,塔吊等需要有安監站備案的文件。 |
12.3.1無有關單位驗收或驗收后未簽署合格證明文件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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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3.2塔吊等設備無安監站備案文件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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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4 審批 |
符合以上程序和提供有關資料合格可同意投入使用。 |
12.4.1程序、資料不符要求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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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4.2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、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達到了規定的使用檢測期限,未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或經檢測不合格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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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5 使用 |
未經報驗同意投入使用的機具嚴禁使用,塔吊等設施在提升時也需符合上述程序要求。設施拆除亦需有方案,上崗證等。 |
12.5.1發現擅自使用未經報驗通過的塔吊等起重設施,而監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未造成后果的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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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5.2未報驗擅自提升或拆除塔吊等設施,監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未造成后果的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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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、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核驗 |
13.1 資料審核 |
資料完整、真實、及時核驗,無漏審、錯審,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退場記錄。 |
13.1.1復試合格但資料不完整,監理未識別的 |
4分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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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.2復試不合格,監理未識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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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.3不合格材料、構配件、設備無退場記錄的 |
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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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.4有漏審但未造成后果的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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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.5有漏審或錯審已造成后果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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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2 見證取樣 |
涉及結構安全與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需及時見證取樣送檢。 |
13.2.1見證取樣工作中弄虛作假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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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2.2見證取樣后未按規定保管樣品和送檢,監理未識別的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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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3 臺帳 |
建立監理監督臺帳,內容齊全、相關資料匹配。 |
13.3.1未建立臺帳的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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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3.2內容欠齊全相關資料不匹配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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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 工序驗收與竣工預驗收 |
14.1檢驗批(分項工程)驗收 |
14.1.1 有劃分計劃,分批合理。 |
14.1.1.1無檢驗批劃分計劃,實際執行符合要求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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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1.2無檢驗批劃分計劃,實際的分批不合理的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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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2 有抽查記錄、驗收依據符合規范要求。 |
14.1.2.1抽查記錄不全,驗收依據符合規定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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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2.2抽查記錄較少,驗收依據不充分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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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3 及時驗收,上道工序未驗收或不合格,不得進入下道工序。 |
14.1.3.1現場檢查后未及時簽單,同意下道工序施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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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3.2驗收不合格,下道工序已進入施工,監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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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3.3未驗收,下道工序已進入施工,監理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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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3.4未驗收,下道工序已進入施工,監理采取措施已制止的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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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3.5將不合格的作為合格驗收,同意進入下道工序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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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3.6監理不及時驗收,影響正常施工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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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.4 驗收結論正確。 |
14.1.4.1驗收結論錯誤的 |
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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